放「高溫假」?先來看看勞工有什麼假可以請可以放

 

連日高溫、氣候悶熱異常,在辦公室的白領們可能覺得還不算太難熬,只有中午出去買便當時像洗三溫暖。但是,在戶外工作的廣大藍領階級,如清潔工、打理辦公大樓玻璃的蜘蛛人、修理路面的勞工們,可就沒有這個福利了,甚至有幾天體感溫度輕輕鬆鬆就超過了40度,真是叫人難以忍受。

 

勞動部近日在研擬政府是否應該制定「高溫假」,以免勞工健康受到影響。且國外許多國家都有放高溫假的制度,如中國、伊朗等。當然首要目標針對在戶外工作的勞工,不過因為台灣是亞熱帶國家,夏日高溫非常常見,因為太熱要放假?可能需要社會高度共識。

 

當然,除了勞基法裡面對勞工假期的基本規範,如例假、國定假日、特休假,勞工想請假首先必須參照勞工請假條例辦理,例如婚假、喪假、普通傷病假、公傷、事假、公假等,都規定在這樣的請假條例裡。且要請假必須出示特定的證明文件,否則僱主有權利不准假,如普通傷病假,勞工必須提供經醫師診斷。

 

不過近年新增的「生理假」,則必須參照性別工作平等法,所以不需要像其他普通傷病假一樣提供醫療證明,且只要一年沒有請超過三天生理假,就可以不需要併入病假計算,也就是說可以想有30天的病假以及3天的生理假。

 

許多勞工因為該年度身體狀況不佳,需要長期請假,一年內請普通傷病假天數已達30天,此時並不用特別著急,因為這30天需要扣除遇例、休假日,所以如果扣除這些本來就可以享有的休假,並未超過30天時也無須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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