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諾貝爾物理獎得主愈來愈『老』!看專利的『進步性』判斷」
每年諾貝爾獎得主的公佈,都是世界一大新聞,正所謂「十年寒窗苦讀無人問,一舉成名天下知」。當初因發明藍光LED燈而獲得2014年諾貝爾獎的日本裔美國及科學家中村修二,在一開始發明了這個LED燈時,他的公司只給了200美金的獎金,殊不知這個改變可以說完全改變了21世界人類照明的歷史,貢獻程度不亞於愛迪生發明燈泡!
所以,多年後法院判中村修二可向公司請求5.8億美元,如此高額的判決震驚社會,但事實上這個發明的價值可能遠遠高過於此。
回過頭來,為什麼授與發明家專利需要判斷「進步性」,因為如果發明的是一個一般科學家都可以從組合一些已經存在的東西,來「發明」,那麼世界上會充斥著許多,對世界科學無實質貢獻,但是卻可以用所申請的專利權來獨佔市場,產生這樣不合理的結果。所以,為了鼓勵科學家對世界做出更多貢獻、創造出更突破性的發明,所以在授與專利時,需判斷這個發明是不是「夠進步」、是不是跟已存在的所有其他科學發明等等相較,都是非常傑出、非常難以企及的,這時才符合專利的「進步性」,取得專利權當之無愧!
這是判斷是不是夠進步、夠突破的想法,跟諾貝爾獎物學家得主愈來愈老,是不是異曲同工妙?
這篇報導裡面也提到,就是因為科學得不斷發展,20世紀中期以後,那些曾經看起來突破性的發現,都已經是稀鬆平常,所以也導致,要得到諾貝爾獎必須窮盡一生心血研究、並等待委員們長時間的評估、這個發現對世界的貢獻等等,在年老時才可能獲得諾貝爾獎青睞呢?真的是個非常有趣的議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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