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再修?取修『一例一休』?」

 

去年底開始實施的一例一休,實施未滿一年,是否又面臨修改?因一例一休受到勞雇雙方的反彈,更在加強勞檢後,企業人人自危!

 

而批評主要針對沒有彈性的七休一,因為無法連續工作七日,讓雇主排班困難。然而,其實早在民國105年6月29日勞動部廢止可以在七日周間內挪移的函釋後,這個情況就已經產生。

 

所以,也有人認為,一例一休的反對聲浪其實可能來自,企業主對法令不明瞭!也因為台灣以中小企業為主,因為公司規模不大,通常不會有專門配合的律師團隊、事務所,甚至也沒有人資部門,導致不清楚修法,只能以最保守的做法來避免違法。

 

而去年新法增加罰鍰上限、以及吹哨條款,並且擴大勞檢,導致「執法」變嚴格,讓人有「法律變嚴格」的錯覺。尤其今年上半年,勞檢持續裁罰並且予以公告的,受罰的企業均為舊法條款,而非針對一例一休,這更顯示了,企業界對於勞基法的熟悉程度,有待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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